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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世国律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现为东卫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张世国律师在律师执业前有多年从事进出口业务的经历,熟悉国际货物买卖、国际投资、海事、保险等法律实务,多次参与和日本三菱公司等跨国公司的商务谈判,并在多起对国外公司的进口货物质量索赔中取得成功。 张世国律师一九九四年取得律师资格,一九九八年开始执业,在长期的执业过程中,为多家银行、信托投资机构等金融机构提供法律服务,代理了几十起影响较 大的金融案件,如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营业部诉山东诸城电业局9000万元借贷纠纷;中国建设银行潍坊分行诉潍城外贸公司、香港申达文等七被告两亿日圆信用证 垫款纠纷等。 张世国律师曾作为山东丽波日化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为其上市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张世国律师作为正大音像(中国)制作中心、大文豪国际传媒等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为其提供专项知识产权法律服务。 张世国律师曾多次参加投融资、公司购并项目的谈判,并为多家公司设置持股计划和薪酬安排。 张世国律师曾多次参加大型公司的改制和清算工作,对《公司法》各类案件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 张世国律师拥有中国证监会颁发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张世国律师在涉及经济犯罪的刑事辩护方面有较深的研究,在多起经济犯罪和知识产权案件中担任辩护人,并取得了较好的辩护效果,承办的案件曾在《焦点访谈》等予以报道。 论文有《论股东诉讼》、《资产管理公司的风险性分析》、《商业银行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等。 张世国律师可以用英语直接为客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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